海安市公安局關于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
為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動態管理,加快推進依法行政,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蘇政傳發〔2023〕64號)有關要求,我局對2023年4月30日前以市公安局及交通警察大隊名義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現對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1件(見附件1)和廢止的規范性文件2件(見附件2)予以公布。繼續保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未確定有效期的,其有效期至2027年10月29日。
附件:1.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2.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海安市公安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1
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1 |
《關于調整海安市區部分車型限行區域的通告》 |
附件2
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1 |
《關于疫情期間對我市部分路段實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
2 |
《海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關于調整縣城區部分車型禁行區域的通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