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K12380210/2025-03680 | 分類: |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通知 | ||
| 發布機構: | 海安市 | 文號: | 海政發〔2025〕7號 | ||
| 成文日期: | 2025-03-02 | 發布日期: | 2025-03-03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市政府關于印發 2025 年金融工作意見的通知 | ||||
各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2025 年金融工作意見》已經市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海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5年金融工作意見
為引導各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深入踐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統籌做好促發展、強監管、防風險各項工作,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撐,現就海安市2025 年金融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一)持續擴大信貸規模。鼓勵金融機構來海展業,力爭全年新增貸款規模超200億元,存貸比保持上年同期水平。
(二)持續調優信貸結構。制造業貸款余額、占比保持南通領先,中長期信貸占比力爭60%以上。
(三)持續發揮補給作用。融資擔保機構在保余額不低于80億元,轉貸公司轉貸服務金額不低于40億元。
(四)持續提升保險功能。支持科技創新、公共安全等領域創新險種加快落地,力爭保費收入同比增幅達5%。
(五)持續壯大上市梯隊。新增1家企業輔導備案、1家企業股改、5家企業簽約,新增股權融資力爭超1億元。
(六)持續兜牢風險底線。全年無新增重大非法金融案件,金融領域秩序保持平穩。
二、工作重點
(一)做好科技金融文章,賦能科技強市建設。聚焦金融賦能海安科技創新示范區建設主旋律和“兩高三新”發展主陣地,持續擴大“專精特新貸”“蘇科貸”“知識產權質押貸”等信貸投放規模,確保全年科技類貸款余額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增速。針對科創企業高收益、高風險和輕資產屬性,引導有條件的銀行機構用好投行資源,配套“投貸聯動”。注重提升保險在研發、首創、量產等重點環節的風險保障功能,為不同發展階段的科創企業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合作,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與資金鏈深度融合,助力科技成果加快轉化成新質生產力。
(二)做好綠色金融文章,助力綠色轉型發展。按照中央、省市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引導銀行機構不斷拓展綠色信貸細分領域,滿足企業節能減排改造、環境污染防治、生態保護修復、打造綠色建筑等綠色發展融資需求。建立完善企業環保“白名單”和信用修復機制,鼓勵保險資金按照商業化原則支持綠色產業和綠色項目建設,促進海安“五群十鏈”產業體系向“綠”而行、向“新”而生。引導金融機構充分挖掘重點產業園區環境權益價值,持續擴大“排污權質押貸款”等綠色信貸投放。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碳排放權交易和發行綠色債券,構建完善海安綠色金融服務體系。
(三)做好普惠金融文章,支持小微企業壯大。發揮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作用,扎實開展“服務企業大走訪”和各類融資對接活動。用好用足首貸、續貸、信用貸、中長期等普惠政策工具,合理確定普惠貸款利率水平,穩步擴大“小微貸”等銀政擔風險分擔業務規模,支持小微企業穩運行、快發展。鼓勵金融機構有序競爭和錯位經營,通過優化資源配置、授信模型迭代和建立盡職免責機制等有效手段,積極探索成本可負擔、商業可持續的普惠金融發展模式。優化農村網點布局,支持涉農領域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滿足新型農業主體發展需求,促進普惠金融與鄉村治理協同共進。
(四)做好養老金融文章,激活銀發經濟潛能。鼓勵金融機構打造養老金融特色網點、開展網點適老化改造和設立養老金融服務專區,增配大額存單、理財產品、養老保障、老年旅游保險、意外健康保險等養老專屬系列產品和權益保障,滿足不同年齡階段、不同特征類型老年人的金融服務需求。加大銀發經濟信貸供給,支持養老基礎設施建設、適老化改造、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等民生實事項目加快建設。滿足康養、文化、旅游、娛樂等銀發經濟經營主體融資需求,促進釋放銀發經濟消費活力。構建養老金融發展長效機制和產品風險管理體系,為老年人營造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費環境。
(五)做好數字金融文章,挖掘經濟增長動力。鼓勵金融機構加快數字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充分運用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數字技術,實現支付清算、交易結算、借貸融資、財富管理等環節流程再造,提高信貸配置效率、風險管控能力和金融服務水平。搶抓“智改數轉網聯”機遇,安全有序推動金融數據與社保、公積金、稅收等政務數據互聯互通。通過線上線下協同、產業數據對接和應用場景拓展,為經濟發展、產業轉型匹配更加高效的金融資源,促進數字金融與數字經濟協同發展。持續推進數字人民幣試點,為跨境電商、海外倉等貿易投資新業態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跨境支付服務。
(六)加強上市梯隊培育,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充分發揮掛鉤培育、“白名單”機制功效,鼓勵有上市意愿企業依據深改新規要求,不斷規范管理運作、提升運營績效、搶占市場份額,
加快形成IPO核心競爭力。將審核“緊周期”轉化為培育“窗口期”,通過邀請交易所專家來海指導、組織企業赴上市公司參訪交流等務實舉措,推動省級以上“專精特新”、工業績效評價百強企業成為上市掛牌后備力量。常態化開展融資項目路演、創投基金對接活動,支持“兩重”項目和優質企業引入戰略投資和社會耐心資本,持續拓寬融資渠道,優化融資結構,實現更高質量發展。
(七)加強央地協調聯動,嚴格地方金融監管。深入落實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和持續監管要求,全面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維護金融業合法、穩健運行。中央派出機構重點做好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監管,重點引導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優化功能布局,提升資產質量。同時,強化機構評級結果運用,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全面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地方金融管理部門壓實地方金融組織監管責任,督促融資擔保、小貸、商業保理、轉貸等持牌機構規范運作,發揮應有融資協同和補充作用。按照“優勝劣汰”原則,引導運營質態欠佳機構平穩退市。
(八)加強金融風險防控,維護金融穩定秩序。強化防范和處置非法金融活動工作機制作用,確保投融資中介、健康養老、拍賣寄賣等重點領域非法金融風險發現在早、處置在小。其中:金融管理部門牽頭負責統籌協調和防范監測等工作,市場監管部門牽頭負責非法集資行政執法工作。持續關注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運行監測,及時協調化解涉貸涉訴問題,嚴防企業債務風險交叉傳導。配合國企平臺用好政府專項債券和政策性金融工具,有序壓降融資成本,保持合理流動性。加快非法集資存案出清,做好相關投資受損群體心理疏導,避免出現上訪事件和過激行為,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九)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促進金融發展提質。引導各金融機構牢固樹立“圍繞業務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思想,扎實開展基層黨組織結對共建活動。通過組織聯建、黨課聯上、隊伍聯訓、活動聯辦、實事聯抓、難題聯解等多種形式,全面激發金融服務潛能。加強與市委組織部溝通對接,持續開展金融系統黨員干部掛職鍛煉活動。鼓勵各金融機構充分踐行社會責任,定期舉辦“金融大講堂”等活動,為機關干部、基層群眾普及金融知識,宣講金融政策。開展“一支部一品牌、一品牌一特色”創建活動,推動海安金融黨建品牌形成集聚效應,打造金融高質量發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