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重點工作成績及亮點
上半年,我局緊緊圍繞“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系統治水提質效、創新實干爭一流”改革發展總基調,踐行新時代水利工作方針和和治水新思路,把握高質量發展的根本要求,不斷推進水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各項工作實現“雙過半”,為完成全年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一)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
今年實施5項重點水利工程,總投入4億。
1.農村生態河道建設。計劃建成農村生態河道19條,其中縣級河道1條、鄉級河道18條,總投資1.2億元,目前已完成50%的工程量,計劃10月底前完成。
2.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計劃整治農村黑臭水體38條(處),總投資1.2億元,目前該項目已完成65%的工程量,計劃6月底前完成。
3.農村河道疏浚整治。計劃實施農村河道疏浚34條,其中縣級河道1條、鄉級河道2條、村級河溝31條,同步實施拆壩建涵(橋)156座,總投資2746萬元,目前該項目已完成45%的工程量,河道疏浚計劃6月底前完成,拆壩建涵(橋)計劃10月底前完成。
4.里下河防洪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實施圩口閘鋼閘門及啟閉結構改造171座,實施險工圩堤培修達標15公里(其中新建圩堤護岸2.5公里),總投資4553萬元,目前該項目已完成70%的工程量,計劃6月底前完成。
5.中型灌區建設項目。海安市紅星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投資8200萬元,分2021年和2022年兩個年度實施,拆建灌溉泵站3座,整治輸水干支渠22條34.9千米,新建護岸69.135km,鞏固提升用水量測設施104套,更新改造灌區管理所一處和新建及改造防洪排澇自動化控制系統27套。目前已開工建設,計劃12月底前完成。
(二)水利管理能力穩步提升
1.防汛工作緊張有序。圍繞區域防洪除澇工程、主要引排河道塌岸設障、里下河圩堤及閘站險工、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防汛非工程設施維護等重點,組織開展汛前檢查,對檢查出的度汛隱患實行銷號式管理。各工程險工除險消險或落實臨時應急度汛措施。防汛責任制、防汛預案、防汛物資增儲補足、應急搶險隊伍等非工程措施落實到位。我局科學調度城市防洪工程、北凌新閘、大公低洼地工程等,有效應對多次強降雨,全市未出現大的險情災情。
2.以“河長制”推動“河長治”。持續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工作。將河道“清四亂”作為河長制的重要任務和河道管理的日常工作,全面摸排,統籌推進。建立責任清單,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細化摸排自查、清理整治、銷號驗收、督查復核等階段責任。督促區鎮街道做好信息報送,有力推進河道"清四亂"工作取得實效。持續開展河道沉船網具清理。全面清除所有河道內的影響通航、行洪、泄洪的沉船;全面清除所有河道內的網具(三四級不通航河道實行“以河養河”生態養殖的攔網除外)。進一步整頓和規范里下河地區二級河道中需暫時保留的網箱、圍網。對于超過公告期限仍不自行拆除的各類網具和拒不按要求規范設置的網箱、圍網要依法強制拆除。持續開展打擊非法采砂(取土)行為。全面排查收集非法采砂(取土)等違法行為(經過各區鎮街道人民政府同意,用于土地復墾、占補平衡等除外),督促鎮街道河長制辦公室于每月24日前將巡查排查情況報市河長制辦公室,經水利局水政大隊查驗為有效信息的,每條信息在河長制考核中適當加分。
3.水資源管理規范嚴格。將所有取用水單位均納入信息系統進行管理,應用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取水工程(設施)管理系統、取水許可電子證照系統,實現主要業務均通過系統開展,工作效能進一步提升。完成《“十四五”水資源管理保護專項規劃》、《“十四五”節約用水規劃》的編制,其中節水規劃已通過南通市評審。對所有自備水源取水戶和公共供水年用水量1.2萬立方米以上非居民用水戶實行用水計劃管理,完成對取用水單位2021年用水計劃按水源按用途分解下達。完成2021年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目標任務分解下達,逐級細化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各區鎮,明確責任單位及時間節點,確保年度任務全面完成。
4.水土保持監管視線常態化。上半年完成10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行政許可審批,3個自主驗收項目驗收核備。通過招標,委托了第三方機構開展全市水土保持監測和依法需審批的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查及跟蹤監督。根據省、市的相關部署要求,組織調研和編制完成了《海安市“十四五”水土保持發展規劃》。
5.安全生產、工程質量監管常抓不懈。加強工程建設過程質量和安全控制,邀請安全生產領域專家金海建為里下河圩口閘閘門及啟閉結構改造項目參建各方集中開展安全培訓和“五進”專題宣講活動。落實水利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進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開展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整治,累計開展監督檢查15次,發現問題隱患65條,所有隱患均已限時整改到位。本年度實施的水利工程項目均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新開工建筑工程質量監督覆蓋率100%。
(三)水利重點改革向縱深推進
統計核算2020年每一農田灌區的精準補貼、節水獎勵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金額,下達2020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資金。推進2021年農業水費預收工作。起草《海安市農田水利設施運行管理實施辦法》、《海安市農業水費計收及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實施2021年中央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補助資金項目和2020年省級農田水利管護資金項目。
二、下半年工作計劃
下半年是沖刺全年目標的關鍵時期,我局將繼續以“補短板、強監管”為重點,強化基礎支撐,突出防洪保安,注重生態保護,立足民生改善,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底線思維,確保全年計劃任務全面完成,加快構建與高水平小康社會相適應的水利現代化體系。
(一)加快重點水利工程建設
持續推進冬春水利及灌區建設等的建設和驗收。冬春水利工程的建設內容已納入我市污染防治攻堅、鄉村振興考核,且受農灌和汛期影響,要求6月底前完成的項目必須全部結束,其余部分工程也必須按照時點要求全部完成。下一步將加大對水利工程的督查力度,同時各區鎮要將任務分解,倒軋時點,請施工單位增加人員機械力量,增大開工面,確保工程建設按考核時點全部到位。
做好2021-2022年冬春水利工程建設計劃編制工作。通知各區鎮盡快將計劃組織上報,完成上報后對計劃進行進一步核實、修訂,最終盡快確定與推動出臺下半年冬春水利建設工作意見。
(二)扎實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進一步落實以行政首長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防旱工作責任制,強化城區、里下河圩區和大公鎮東部洼地等重點部位防守,完善調度方案,科學調度工程運行,充分發揮好各類水利工程防洪除澇抗旱減災效益,加強與應急、氣象等部門的配合,確保安全度汛。
(三)繼續依托河長制打好水生態環境保護攻堅戰
繼續推行一二級及三級通航河道“市場化運作、機械化保潔”機制,三四級不通航河道“以河養河、生態保潔”機制。繼續開展打擊電捕魚保護水生態行動。全面推廣三、四級不通航河道及溝塘水上種植花卉、水下養魚模式,提升水體自凈能力。常態化實施水域監測、岸線開發利用監測,網格化管理機制覆蓋流域性河道。加強涉水領域執法監管,有效遏制侵占河道管理范圍新建違章建筑等違法行為,維護良好水事秩序。進一步完善河道網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化技術,做到第一時間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斷提升河道管護水平和效率。
(四)繼續強化水資源管理
全面推進節水工作提質增效,圍繞打好節約用水攻堅戰,推進實施國家節水行動,認真落實好相關工作任務,以更大力度、更高標準、更強舉措推動節水;建立節水評價機制,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加強節水評價管理。會同教體局共同推進市級、縣級節水型學校建設,強化學校日常用水管理規范化;科學制定建設方案,積極籌措實施資金,認真落實建設要求,扎實推進水利行業節水機關建設。強化水資源管理能力建設的支撐,要繼續加強水資源監測能力建設,完成海安市水資源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推進取水許可電子證照改革。嚴格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管理,對取用水項目科學論證,嚴格審批把關,加強定額管理、計劃用水管理,完善定額標準,按照水源屬性和用水戶類型,科學核定取用水戶的水資源使用權限,強化對用水戶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
(五)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工作
結合水利安全生產實際,持續深入推進三年專項整治行動活動。繼續開展全媒體安全宣傳活動。推動全社會參與水利安全生產工作,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進一步加強企業風險隱患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督促企業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全員參與、全崗位覆蓋、全過程銜接的隱患排查機制和清單管理、動態更新、閉環整改的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建設,將安全生產職責逐項分解,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長效管理機制。持續強化水利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執法查處,持續加大對水利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違法行為的執法查處,對屢教不改的相關責任主體除按照上限進行處罰外,納入企業信用黑名單,一段時間內限制承接新工程;對安全條件降低、企業資質條件降低的,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或降低企業資質、直至取消。通過充分利用行政執法杠桿力量,倒逼水利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建設,促進水利安全生產工作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