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hasylbzj/2021-00023 | 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醫療保障 通知 | ||
| 發布機構: | 海安市醫療保障局 | 文號: | 海醫保發〔2021〕2號 | ||
| 成文日期: | 2021-01-11 | 發布日期: | 2021-01-11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轉發江蘇省及南通市關于取消部分檢驗價格項目政策的通知 | ||||
轉發江蘇省及南通市關于取消部分檢驗價格項目政策的通知
全市各公立醫療機構:
現將南通市醫療保障局、南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轉發<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取消部分檢驗價格項目的通知>的通知》(通醫保發〔2021〕3號)轉發給你們,請及時維護醫療機構相關數據庫,并嚴格按規定執行,自覺規范收費行為。
附件:關于轉發《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取消部分檢驗價格項目的通知》的通知
海安市醫療保障局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