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hasylbzj/2022-00039 | 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醫療保障 通知 | ||
| 發布機構: | 海安市醫療保障局 | 文號: | 海醫保發〔2022〕7號 | ||
| 成文日期: | 2022-04-20 | 發布日期: | 2022-04-21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關于報送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醫療救助材料等事項的通知 | ||||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海安市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救助實施細則的通知》(海政規〔2020〕1號)、《中共海安市委 海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建立解決相對貧困長效機制“331”工程的意見》(海委發〔2020〕18號)、《中共海安市委 海安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全力打造“蘇中新魚米之鄉”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海委〔2022〕13號)等文件精神,現將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醫療救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救助對象
以市民政局反饋的截止2021年底認定的全市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為救助范圍,擬對其中2021年度醫療費用支出超過1萬元的33戶家庭作為醫療救助對象(見附件2)。
二、報送材料
1.由各鎮、街道醫保經辦機構通知擬救助家庭,提供家庭所有成員的身份證、戶主或其中一個家庭成員的銀行卡(社保卡需激活)復印。
2.填報《海安市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醫療救助審核審批表》并蓋章(見附件1)。
3.2021年度有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的應提供病歷或出院小結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救助標準
2021年度家庭醫療支出費用超過1萬元以上部分給予40%的醫療救助,重大移植手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再給予一次性10萬元醫療救助。每戶家庭醫療救助總金額最高不得超過20萬元,最低醫療救助總金額為2000元。
四、報送時間
各鎮、街道應于5月底前將醫療救助材料收齊送到市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科(421室)。聯系電話:81878016。
五、辦理流程
市醫療保障局收齊各鎮、街道報送的材料后,在政府門戶網站統一集中公示醫療救助對象及救助金額。公示無異議后,向市政府請示撥付救助資金。醫療救助資金到賬后,由市醫保局財務科及時打卡發放到申請家庭提供的銀行賬戶。
六、相關要求
開展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醫療救助工作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內容之一,各鎮、街道務必高度重視,明確責任人員,明確工作要求,明確時間節點,及時通知每戶擬救助家庭提供材料,確保困難家庭應救盡救。
附件:1.海安市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醫療救助審核審批表
2.擬實施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醫療救助名單
海安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